(6)漁護署以槍殺豬回覆以下,「槍殺配種豬以獵槍人道毀滅豬隻,是國際認可人道毀滅大型動物的處理方式。
由受過槍擊訓練的人員以獵槍人道毀滅種豬。以獵槍人道毀滅豬隻是國際認可人道毀滅大型動物的處理方式。
本署每次會安排少量豬隻被逐一人道毀滅。有關動物會於短時間內死亡,以儘量減低對豬隻的驚嚇及痛苦,
以獵槍人道毀滅豬隻是國際認可人道毀滅豬隻的處理方式」。
相信當時漁護署長沒有親到現場參觀,更可能被下屬隱瞞,我可代為轉告一少段:
當時只見一名戴著耳罩,手持雷明登獵槍的人,站在三呎高石礜上,聚精會神地瞄準坑內的豬群。
「彭」一頭大肥豬應聲倒地,牠頭部雖中彈,仍極力掙扎,身體因痛楚難當而典來典去;
槍手沒再補一槍了結牠,望了望牠,隨即又忙於再射其他豬。
中槍大豬一秒一秒地掙扎....五分鍾後終於反眼氣絕,這時,其牠看見同伴中槍,惶恐得瑟縮一角.
豬農看過照片後拍?大罵:「有無搞錯呀!咁樣殺豬!有無人性!」
詳情自可補購一本2007-3-22壹週刊,或參悅以下網址 http://www.animalearth.org/index.php
今次槍殺豬事件,香港都竟能引起國際公憤,又會否影響國際形像,傷害人民感情?小民實在痛心。
抗議以槍殘殺豬隻簽名網址: http://www.thepetitionsite.com/takeaction/981608417
(7)蘋果日報消息,私人停車場內一隻小狗都不放過,
一名狗主葉小姐過去一直在香港仔一個私人停車場內,餵飼一隻名為「Lucky仔」的唐狗,
但牠於今年3月14日遭政府漁護處捉狗隊擅入私人停車場掠奪狗隻及送交香港動物管理中心。
葉小姐得悉後趕往營救,並向職員表示自己是Lucky仔的主人,願意承擔之前無牌養狗的責任。
她表示職員在3月17日答應讓她帶走Lucky仔,但翌日又回覆她指Lucky仔已經死亡 。
葉小姐要求領回遺體被拒,
葉形容自己當時十分憤怒,並要求領回遺體以便驗屍查出死因,「職員點都唔肯畀,仲話如果我 要囉番條狗屍,
佢就斬個狗頭,只係畀番個身我。」她已準備好信件,稍後前往申訴專員公署投訴漁護署行政失當引致狗隻死亡 。
http://blog.waxduck.hk/william3883/articleDetail.php?id=18114
請問漁護署職員以斬狗頭威嚇市民,是否一種常用而合人情的手段?這是徹底地對市民的羞辱,
為何獸醫一直沒法交代死因更拒交狗屍,是否內情不可告人,而要上下齊心威嚇市民?
最後經由傳媒查問,衹簡單回覆「死於自然」,
狗仔一向健康良好,捕進漁護署三天就自然死亡?敢問署長可否查明原因,Lucky仔死前可有痛苦?
(8)雪橇在漁護署竟能渡過兩月奇跡地生存,一位好心許小姐從街上救獲一隻雪橇犬,因發現雪橇植有晶片,
後交至香港區漁護署辦理,並表明如狗主放棄狗狗,她將願為領養者,及通過一動物組織辦理手續,
雪橇交漁護署前 .
六十日後終接到通知可領出狗狗了,但直到許小姐見到狗狗的一刻,失控的驚叫地哭了出來,不敢相信眼前所見的雪橇,
漁護署職員竟提議不要領取,過兩個鐘都死啦。
想不到在這六十天的惡夢慘痛如何生存下來,牠所受盡的磨難實不能以言語表達,但牠身上的一切已清楚地告訴大家,
就算我們遇見有人養狗至此,都是否要報警告發有人虐畜?
我們早已作領養者申請,為何狗狗有病全無諮會?
有話獸醫已有給藥物狗狗,是否這獸醫無能如此?
又是否政府漁護獸醫衹懂殺狗從不懂醫狗?
我們工作辛勤所交付之稅金,就作為供養這種殺狗醫生?
這是否等同政府發牌,便可隨意虐殺,他也算是為了做好這份工?
請問各位知否漁護署是沒有幼犬狗糧嗎?當有捉獲幼犬或狗BB,很多幼犬根本無法進食大狗食糧,
而直至餓死或餓著等待XX毀滅,
又知否每日清洗狗房對狗狗尤其對細狗如同行刑,大熱寒冬冷水直射,狗狗四躲屎尿淋身。
(9) 現任香港動物管理中心獸醫 (韓國籍 Michael Byung Mo Huang )
事有巧合上水槍殺肥豬事件,主管獸醫也是(Michael Byung Mo Huang)
梅窩運牛死傷十七,停車場小狗離奇死亡,任由雪橇生死於不顧事件,
同為香港動物管理中心督察(彭權森)及獸醫 ( Michael Byung Mo Huang )負責,
漁護署督察及獸醫失職醜聞一單又一單,市民曾去信及電郵漁護署投訴,
回覆竟全由香港動物管理中心督察(彭權森)代行.
案件竟自己回覆將作自查自覆,真有啼笑皆非之感!
續..........................................
真係唔忍心見到啲狗狗咁可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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