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blog友 "Cindy和Ah Dee的天地" 留言,呼籲各界愛心人士請支持參加11/11的遊行為可憐切斷雙腿的小貓藍藍及全香港的可憐動物出點綿力!
內容是這樣:
請支持 11.11 大遊行
請各位盡量出席, 多一把聲音為藍藍及全香港可憐既動物出一點力!!
希望到時見到你 !!
詳情如下:
日期:2007年11月11日
時間:下午三時開始
遊行路線:於遮打花園集合, 途經德輔道中、銀行街、皇后大道中、炮台里再前往中環政府總部。
dress code:黑色上衣
http://hk.myblog.yahoo.com/joycewai616/article?mid=2233&new=1
其他關於藍藍 (被齊口切去一雙後腳的一個月大小貓) 的資料如下 : -
http://hk.myblog.yahoo.com/joycewai616/article?mid=1929
『藍藍』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 實行一人一信 向政府個 server 施壓 ~!!
回覆刪除[版主回覆11/13/2007 22:58:00]一人一信行動! 要求警察正視虐畜 為了藍藍,為了更多無聲地受折磨、死去的動物,我們現在發起一人一信行動,向警方表達我們的憤怒! 請將以下信件寄至: ceo@ceo.gov.hk (特首曾蔭權) sbenq@sb.gov.hk (保安局局長李少光) cp@police.gov.hk (警務處處長鄧竟成) csp-pprb@police.gov.hk (警察公共關係科) (請於信末填上閣下署名)
致 特首曾蔭權先生、 保安局局長李少光先生 警務處處長鄧竟成先生: 《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最高罰則於去年作出修訂,由原本的罰款五千及監禁半年,提高至罰款二十萬及監禁三年。可是,香港虐待動物問題不但毫無改善,近日在上水、港島發生多宗殘暴虐殺動物事件﹗ 法例形同虛設。原因何在﹖因為香港警方有法不執,漠視生命﹗ 我現在強烈要求: 1. 警方向公眾交代市民報警時遭冷待的原因; 2. 警員應嚴格依循處理刑事案件的程序,處理虐待動物個案; 3. 不要再以「資源有限」為借口,停止社區暴力,保障生命權益。 市民 XXXXXXXXXXXXX (姓名) 2007/11/9